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简介: 2015年5月15日,陕西省咸阳市淳化县发生一起“营转非”大客车翻坠特大事故。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:    2015年5月14日,陕西省西安相伴商贸有限公司违规雇用四辆“营转

2015年5月15日,陕西省咸阳市淳化县发生一起“营转非”大客车翻坠特大事故。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: 

 

2015年5月14日,陕西省西安相伴商贸有限公司违规雇用四辆“营转非”大客车非法从事营运业务,组织193名西安市等地中老年群众前往陕西省咸阳市淳化县观光。5月15日15时27分,在从淳化县仲山生态森林公园返回途中,行至淳化县淳卜路1公里加450米处下坡急弯路段时,排在车队最后一辆陕B23938号大型客车(核载47人,实载46人)失控向右冲出路外,坠入35米深的悬崖,造成35人死亡、11人受伤。经初步调查,该事故存在“营转非”客车非法营运、非法改装,道路建设违规、排查隐患不到位,驾驶人管理有漏洞等突出问题。 

 

事故发生后,中央和部领导高度重视,马凯副总理,杨晶、郭声琨、王勇国务委员先后作出重要批示,要求全力救治伤员,妥善事故处置,调查事故原因,切实吸取教训,举一反三,全面排查隐患,加大安全生产力度,坚决遏制重大事故。黄明副部长连夜率工作组赶赴事故现场,指导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工作。

 

当前正处于公路旅游运输的高峰时期,也是全年旅游客运群死群伤事故的易发时期,2014年第二季度发生的旅游客运较大以上事故起数占全年的比例,比2010年增长了200%。各地要从近期发生的重特大事故特别是陕西“5.15”事故中深刻吸取教训,引以为鉴,进一步增强责任感、紧迫感,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交管局“4.15”春季交通安全重点工作视频会部署,根据本地区交通事故特点,采取有力的措施,切实严密路面执法管控,严管“营转非”大客车,严把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关,严密排查整治道路隐患,坚决防范群死群伤事故发生。 

 

一、严格管控“营转非”大客车。

 

要严格落实公安部交管局5月15日下发的《关于进一步加强“营转非”大客车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》的各项要求,全面加强“营转非”大客车安全管理。6月底前,要核实掌握辖区“营转非”大客车底数和车辆安全技术状况、检验周期、报废年限及车辆所有人、管理人、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,查明车辆用途、去向。对非法营运的,要依法扣押并移交交通运输部门按照《道路运输条例》予以处罚。对车辆有多次交通违法未处理的,要采取路面查、沿线控、上门找等手段,严格落实处罚和记分、降级管理措施。对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,要督促立即办理报废手续并派员现场监督解体。要会同质检部门督促检验机构严格对“营转非”大客车安全技术检验,尤其是轮胎、制动、灯光等项目要严格检测把关。对达不到安全标准的,坚决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。对故意降低标准为“营转非”大客车发放检验合格标志的,严肃倒查、严厉追究责任。 

 

关于陕西省淳化县发生一起“营转非”大客车翻坠特大事故的情况通报

二、严格路面执法管控。

 

关于陕西省淳化县发生一起“营转非”大客车翻坠特大事故的情况通报

要以进入农村地区的大中型客车为重点,加强路面执法检查力度,认真检查驾驶人是否存在无证驾驶、准驾车型不符、伪造驾驶证等违法行为,车辆是否有营运资质,是否有逾期未检验、逾期未报废、车辆安全状况不符合技术标准要求、超员、超速等违法行为,倒逼源头整改。要组织执法小分队下乡镇、进农村开展流动执法,同时发动乡镇干部、农村基层组织、派出所等各方力量共同强化执法管理,在重点村、重点乡镇、重点路段设点开展路查路检,切实加大农村山区公路的管控力度,确保年内对所有乡镇执法管理全覆盖。依靠党委、政府,组织发动各乡镇劝导站及交通安全协管员在出村口、山区公路要道口检查、纠正面包车超员、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。 

 

三、严格整改道路安全风险隐患。

 

要联合交通运输部门,按照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4〕55号)要求,对照《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技术指南(试行)》,深入排查道路安全隐患特别是通行客运班车的农村公路安全隐患,并书面建议交通运输部门在事故多发以及农村山区急弯、陡坡、临水临崖、深沟路段加装安全防护设施或者增设临时警示提示标志。要协调交通运输部门,对照设计图纸,对辖区所有三级以上山区公路实际坡度、转弯半径、安全防护设施、标志标线设置等进行一次彻底排查,对达不到设计标准的路段,书面逐条提出整改建议。7月底前要确定年内治理到位的重点路段,并明确其他路段的整改时限。对排查列入生命防护工程治理的路段,特别是农村山区日常没有警力管控的隐患路段、事故多发路段,要落实“两公布一提示”,并协调交通运输部门每月组织一次联合巡查。

 

四、加强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提示。

 

要利用近期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案例及暴露的问题,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向企业法人代表、安全管理人员、全体从业人员进行面对面通报,开展案例警示宣传教育,督促吸取事故教训。要督促运输企业在6月底前开展一次安全自查自纠,切实排查驾驶教育、车辆维护保养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等方面的隐患漏洞,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。利用手机短信、微信、微博等传播媒介,向重点车辆驾驶人集中推送一批事故案例和交通安全提示,增强驾驶人安全意识。 

本文标签: 淳化县   陕西省   大客车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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